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嫌收受賄款、詐領助理費,犯罪所得達874萬餘元。台北地檢署今起訴陳歐珀夫婦及其他14人,檢方求處陳歐珀24年2月徒刑,其妻8年8月。陳歐珀否認收賄,但檢方強調有證人與金流佐證 🏛️。
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在任內被控收受賄款、詐領助理費及其他貪污行為,總計不法所得874萬餘元。台北地檢署今偵結此案,起訴陳歐珀夫婦及其他14人,求處陳歐珀總計24年2月有期徒刑,其妻徐慧諭8年8月 🏛️。陳歐珀否認收賄,但檢方指出有金流與證人證據。
檢方調查顯示,陳歐珀在立委任內收受多筆賄款,包括物流公司413萬餘元及租車業者50萬元,另有詐領助理費411萬2170元。主要案件包括聯興公司勞務費收受、港口法案修正、租車裁量規範影響及疫情紓困案等。陳歐珀曾將金流轉入辦公室顧問及妻子徐慧諭控制的帳戶,試圖掩蓋非法所得。
此外,徐慧諭被指控侵占公益款項110萬元,用於個人支出。陳歐珀在法庭上否認收賄,聲稱推動相關法案皆為公共政策考量,但檢方強調其行為涉及職務對價與證人證詞相符,且有刪除通訊紀錄等滅證嫌疑。考量逃亡及影響證人可能,法院裁定繼續羈押禁見。
專家指出,此案凸顯立委職務財務透明及監督漏洞,也提醒公眾對公職人員廉潔要求的重要性。國際上,立法機構貪污案例多有刑責重判,強調嚴格財務審查與利益迴避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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