續攤EP051:可口可樂是禁酒令的副產品

你知道可口可樂其實不是一開始就想做成飲料嗎?

它的發明者約翰・潘伯頓(John Stith Pemberton),原本是藥劑師,做的是十九世紀很典型的成藥生意(Patent Medicine)。

他早年學的是當時流行的另類醫學「湯姆森療法」(Thomsonianism),相信草藥配方。美國內戰(American Civil War)期間他上過戰場,被子彈擊中但活了下來,戰後長期受疼痛困擾。那時候醫療不發達,嗎啡、可卡因都被當成止痛藥在用,所以成藥市場其實很大。


法國可卡酒廣告宣傳



後來他搬到亞特蘭大(Atlanta),開藥行、做實驗,但經營得不太順,破產過,也遇過兩次大火。1870 年代可卡葉(Coca Leaf)在歐美很紅,他就做了一款含酒精的藥酒,叫「法國可卡酒」(French Wine Coca),主打提神、緩解神經衰弱,生意一度好轉。


結果 1885 年亞特蘭大通過禁酒令(Prohibition Law),這款藥酒直接不能賣。他為了不讓事業結束,只好把酒精拿掉,改用糖漿加碳酸水重新調配。1886 年,這個配方在雅各藥局(Jacob’s Pharmacy)開始販售,後來被命名為「可口可樂」(Coca-Cola)。

所以嚴格說起來,可口可樂是被禁酒令「逼出來」的副產品,不是一開始就打算賣飲料。




圖片來源